那是一双深蓝色,设计简约的鞋子。
看第一眼就爱上它,看第二眼就决定把它带走。从爱上到决定买下它,我一点犹豫都没有。
没有任何考虑就把东西买下,这真的很不像我。
那天起,它带我去了好多地方。有句话说得好,一双好的鞋子,可以带你去很多值得一去的地方。
它对我来说,是这样的存在。陪我看过很多风景的存在。一直到现在,这些风景还深深地刻在我脑海中。
只是鞋子总会被磨损。有一天下起倾盆大雨,我穿着它穿梭在雨中,大量雨水从鞋底渗透,我才惊觉它早已负荷不了更多的压力。
于是不得把它搁在一旁,我开始走进不同的鞋店,寻找新的鞋子。我以为我可以像那一次一样,用很短的时间看中一双鞋,再毫不犹豫的买下。
可是逛了很久,却依然没中意的。最后因为情况所逼,只好随便买。
只是一次的买鞋记,却勾起了另一些回忆。
我也曾穿着华丽漂亮的鞋子,走了很远很远的路,抵达目的地时,才看见自己的脚跟被鞋子磨得破皮流血。
别人都表示惊讶,脚跟被磨成这副德行,为什么我还执意穿着它走到终点,难道感觉不到痛吗?
我记得我说,因为这鞋子漂亮啊。因为漂亮,因为喜欢,所以就算痛也想穿着它走一回。
那时候我不懂。
你相信吗,每个女生都会有这么愚蠢的一面。
但那是从前的我。现在的我,已经懂得割舍。
觉得实在没有必要,再看见自己因为一时的喜欢而再添更多的伤疤。这样的喜欢,让人精疲力尽。
很久以后,我依然期待着那一种用不着想太多,就决定把它带走的感觉出现。
依然会多加留意别的鞋子,却再也没心动的感觉出现。漂亮的鞋子比比皆是,真的合心意的,却是寥寥无几。
后来才发现,要找到一双你真正喜欢又真的适合你的鞋子,原来远比想象中来的还要难。
(穿着别的鞋时,我突然想念起我曾拥有的那双深蓝色鞋子。大概还有很长的时间,我才可以忘记它,或者,是忘记那种强烈喜欢的感觉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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